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006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 |
生成日期: | 2018-0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津国资〔2018〕3号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中央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国资〔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精神和市领导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中央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实施细则
市国资委 市民政局 市国土房管局
2018年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